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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常识之离岸免税-封面

内地企业在拓展海外业务时,通常会选择在香港注册公司,这主要得益于香港低税率和丰富的税务优惠政策,提供了一个极为有利的营商环境。符合资格的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合规方式节省不必要的税务支出,而香港公司常见的一种免税方式是“离岸豁免”。

香港奉行“低税率、鼓励营商”的政策,税务征收基于地域来源原则。也就是说,企业仅需就来源于香港的利润缴纳利得税,而来源于香港以外的利润则可免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条例,公司的首二百万港元应评税利润,适用的利得税税率为8.25%;超过二百万港元的应评税利润,则按16.5%的税率征税。

在首次申请成功后,税务局通常会默认为公司为离岸经营,但也会定期进行复查,以确保符合离岸豁免的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地域来源征税原则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对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利润征税。只有来源于香港的利润才需要缴纳利得税,而来源于香港以外地区的利润则无需在香港缴税。简而言之,若某人在香港开展业务,但其利润源自香港以外地区,则这些利润不必在香港缴税。

多年来,在确定利润来源地的问题上,香港法院也形成了一系列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 事实问题
    确定利润来源地必须根据具体个案的事实来判断,因此并没有一套适用于所有情况的统一规则。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取决于利润的性质及其产生的交易性质。
  • ● 作业验证法
    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是查明纳税人从事赚取该利润的活动,并确定这些活动发生的地点。换句话说,正确的做法是了解产生该利润的操作,并确定这些操作发生的地点。利润的来源应归因于纳税人产生利润的活动,而非其集团其他成员的活动。
  • ● 先前或次要的活动
    在评估利润来源地时,并非纳税人在其业务过程中进行的所有活动都应纳入考虑。重点在于确定纳税人主要盈利交易的地理位置,并将这些交易与其先前或次要的活动区分开来。
  • ● 决策地点
    制定日常投资或业务决策的地点是确定利润来源地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但通常不是决定性因素。
  • ● 从交易所得的毛利
    划分一项交易的利润是否来自香港,通常是根据该交易所产生的毛利来判断。
  • ● 海外业务办事处
    企业可能在海外设立办事处,并通过该办事处在香港以外地区赚取利润。然而,如果该企业没有设立海外办事处,并不意味着其所有利润一定来源于香港。大多数情况下,如果该单位的主要营业地点设于香港,且没有设立海外办事处,则其赚取的利润通常会被认为是来源于香港,并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
香港公司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
香港公司确定利润来源地的基本原则

二、什么是离岸豁免

香港的税收基本原则之一是对离岸收入不征税,只对来源于香港的利润征税。如果利润并非在香港产生,企业可以申请离岸豁免。

简而言之,即使在香港注册成立有限公司,只要公司的利润不来自于香港,便可在申报利得税时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豁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FSIE)”机制,对传统香港控股公司架构产生了重大影响。根据该机制,一些特定的“指明外地收入”,如跨国企业集团成员的离岸利息、股息、处置收益或知识产权收入,可能会被视为来源于香港,因此需要缴纳利得税。

不过,如果跨国企业集团符合相关的豁免条款(如经济实质要求、关联要求和持股要求),这些指明外地收入仍可申请豁免。

在新的外地收入豁免机制下,只有满足上述特定条件,香港以外的离岸被动收入才能继续享受免税待遇。

三、离岸豁免的基本条件

离岸豁免是根据香港税务局的相关规定,为符合特定条件的公司提供的一种税务优惠政策。申请离岸豁免的公司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会根据公司所属行业的不同有所差异。

根据地域来源征税原则,香港公司的税务处理可根据不同行业进行大致归纳,具体如下:

  1. 服务公司
    ● 实际运营地不在香港:无需强制要求在香港之外设立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只需提供实际运营地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即可。
    ● 服务合同与香港无关:一般理解为,除了公司自身外,服务合同的另一方为非香港人士或香港公司,且合同签署地及沟通过程不涉及香港。
    ● 服务发生地不在香港:例如,为客户的产品寻找买家或供应商以赚取佣金,安排委托人进行业务交易,需证明这些服务活动与香港无关;对于咨询类或产品质检类的服务,若是现场提供咨询服务,则必须证明服务发生地不在香港。
  2. 贸易公司
    ● 实际运营地不在香港:同样无需强制要求在香港之外设立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只需提供实际运营地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即可。
    ● 买卖合同与香港无关:通常理解为,除了公司自身外,买卖合同的另一方为非香港人士或香港公司,且合同签署地及沟通过程不涉及香港。
    ● 采购与库存与香港无关:即不在香港采购货物,也没有将货物储存于香港。
    ● 销售与货运与香港无关:即没有向香港人士或香港公司销售货物,也未在香港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
  3. 游戏开发公司
    ● 实际运营地不在香港:同样无需强制要求在香港之外设立代表处、分公司或子公司,只需提供实际运营地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即可。
    ● 游戏开发过程不在香港:包括游戏策划、编程、推广等,需要证明这些开发过程在香港之外进行。
    ● 服务器与香港无关:若游戏开发涉及使用服务器,需确保服务器位于香港之外。
    ● 游戏推广区域不包括香港:例如,在Google等平台上推广时,需证明没有特别针对香港进行推广以吸引香港用户下载并从中获利。
    ● 游戏版权交易与香港无关:若涉及游戏版权的转让,则版权转让交易的相关因素需与香港无关,具体可参照贸易公司的业务交易标准。
香港公司离岸豁免的基本条件
香港公司离岸豁免的基本条件

四、离岸豁免的申请流程

根据不同的业务情况,企业可以选择事先裁定或一般申请两种方式来申请离岸豁免。每种申请方式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以下是离岸豁免申请流程的详细介绍:

  1. 事先裁定
    在利润产生之前,企业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就营商利润的来源地进行事先裁定。税务局将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判断利润是否来源于香港。此项服务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税务局通常会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如果税务局要求提供更多材料,处理时间将相应延长。有关详细程序,可参考《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31号》(《事先裁定》)。
  2. 一般申请
    在业务发生之后,企业需在审计报告、利得税计算表及利得税申报表中,明确表述该利润来源于香港之外,并作出离岸豁免申明。
    税务局在收到上述资料和声明后,将参考该公司的离岸记录决定是否发出离岸询问信函,或直接批准离岸豁免。通常,离岸询问信函的答复时间为1至2个月。如果企业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材料和答复,可以申请合理的延期。
    税务局收到答复后,会进行严格审核。如果企业提供的材料充分表明业务与香港无关,税务局将直接批准离岸豁免申请。如果材料不全,税务局会发出第二封或更多的补充材料询问信,直到最终作出同意或否决的决定。

通过这两种方式,企业可以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申请离岸豁免,以避免为非香港来源的利润缴纳利得税。

五、离岸豁免所需的材料

在申请离岸豁免时,企业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以支持其申请,税务局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不同的证明文件。确保这些材料的准备充分且准确,有助于提高离岸豁免申请的通过率。

以贸易公司为例,税务局通常会要求提供以下信息和资料:

  • ● 营业场所:需提供公司组织架构图、实际运营地的相关材料,以及主要人员的姓名和职责。
  • ● 公司产品:需提供产品目录,以便税务局了解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
  • ● 贸易模式:简要介绍公司是否持有库存,是否提供样品,是否有员工进行海外商务谈判,并提供相关员工的姓名、出差地点、拜访方等信息(请注意,这里的“海外”指的是香港之外,中国大陆也视为香港之外)。此外,还需说明是否有集团公司。
  • ● 公司采购:需提供供应商的详细信息,简述采购谈判和议价的过程,是否存在分销协议,每笔采购是否需要拟定协议并进行回函确认,以及采购款的支付方式和操作人。
  • ● 公司销售:需提供客户详情,简述销售谈判和议价的过程,是否存在代销协议,每笔销售是否需要拟定协议并进行回函确认,货运基本情况,以及销售收入的收取方式。
  • ● 代表性交易:税务局通常会随机抽选最大两笔交易(例如随机月份或年度最大客户),要求提供详细的交易环节信息及其沟通记录(如邮件往来、微信等即时通讯记录)、购销合同、购销发票及货运单据等。
  • ● 离岸声明:阐述公司无需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的理由,并说明是否在其他税务辖区缴纳与香港利得税等同的税种。如果有,需提供相关凭证;如果没有,则需阐述原因。
  • ● 出入境证明:税务局可能会针对部分公司发出第二封信函,要求提供与交易相关的指定人员的香港出入境记录(可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官网申请),以及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如果您希望了解服务公司或游戏开发公司在离岸豁免申请中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欢迎联系我们获取更多详情。

六、怎么提高离岸豁免的通过率

离岸豁免通常采取事后申报的方式,也就是说,业务已经发生并成为既定事实后,税局再进行追溯性询问。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只是被动等待税局的询问,并在收到通知后才准备相关材料,往往会因为准备不充分而影响通过率。因此,为了提高离岸豁免申请的通过率,若确定需要申请离岸豁免,企业应在每个环节中做到尽职尽责。具体来说,包括确保相关单据符合离岸豁免的要求,保存有利于豁免审批的过程记录,并排除交易关联方的香港信息等。

更为理想的做法是,提前审视税局的一般询问信件内容,结合自身的交易环节和材料,预判是否符合离岸豁免的要求。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税局提出正式询问之前,及时发现和修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虽然税局在审核通过一次离岸豁免申请后,通常会在接下来的两三年内不会再次发信询问,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此期间可以放松对离岸豁免相关准备工作的重视。实际上,由于税局按照法规拥有六年的追溯期,一旦发现疑点,税局可以随时追溯并询问过去几个年度的离岸事实。因此,离岸豁免的准备工作应当贯穿于每个年度、每一笔业务交易的日常中,确保每个环节都能符合要求,从而大大提高离岸豁免的通过率。

七、离岸豁免的审核时间

由于离岸豁免所需提交的材料较为繁杂,评税主任需要较长时间进行审核,通常最快也需要3至5个月才能得出结果。如果提交的资料不充分,评税主任可能会发出第二封、甚至第三、第四封询问信,要求企业提供更多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整个审核过程的时间跨度可能会延长至3至4年。

因此,为了缩短离岸豁免的审核周期,提高评税主任的审核效率并提高离岸豁免的通过率,相关准备工作应尽早启动,且准备得越充分越好。通过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不仅有助于加快审核进程,还能显著提升申请通过的可能性。

香港公司常识之离岸免税-香港国际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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